權保單元劇─一切包在我身上

3 年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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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0.6.3
救濟管道的設置是為了保障官兵同仁的權益,但如果是因為官兵本身違反了規定或產生過失而受到相對應的懲罰,也應該虛心檢討改正,給自己一個重新出發的機會,也讓自己的人生道路走向正軌。
一、王廷衛上士負責單位的人事業務,他空有熱誠卻缺乏行動力,總是習慣性對別人說:「一切包在我身上」,但又對承接下來的工作抱持「敷衍了事」的態度,處理業務慣性延宕,導致同儕們必須常常分擔廷衛的工作。
二、指揮部近期將抽檢「人事業務」,隊長非常重視此次抽檢成效,交代副隊長叮囑廷衛完成相關整備,爭取單位佳績。廷衛望著桌上一大堆沒處理完的資料,仍想用自以為聰明的方式蒙混過關,結果抽檢成績不理想,遭到隊長嚴厲告誡;另一方面,廷衛所負責的「子女教育補助費」業務一再延宕未繳,超過申請期限,影響同仁權益,單位經調查屬實,核予廷衛「記過乙次」懲罰。
三、廷衛不服,向所屬司令部權保會提出審議申請,經權保委員決議,認定單位懲罰有據,予以「駁回」;廷衛接獲決議書後心情沮喪,所幸,在單位幹部的關懷與開導下,他自我反省,坦然接受懲罰,並保證爾後執行各項工作會依節點認真完成。
「國軍官兵權益保障會」的受理案件範圍,就是「遭受不當管理措施或處置之案件」、「因公涉訟輔助申請之案件」及「其他個人權益受損之案件」等3點。而權保會設立的目的是要增進國軍依法行政效能,同時讓官兵在部隊裡能夠勇於任事,無後顧之憂,並非是使有過犯之人得以經由權保程序而免除或減輕責罰。
只要單位是依相關規定及完備行政程序後核定的懲罰,各級權保會在考量主官領導統御實需及確保官兵合法權益之情況下,作成適切之決議。各位官兵弟兄姊妹們熟知自己的權利之餘,別忘了應該要盡的本職義務與責任喔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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