請立即取消設立「國安法指定法官」

2 年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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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立即取消設立「國安法指定法官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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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應《香港國安法》於2020年6月30日同日宣佈和實施,香港特區政府隨即於2020年7月3日宣佈一係列新措施,如下:
1)成立「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」。
2)設立「國家安全事務顧問」。
3)設立「國安罪行專門檢控科」。
4)設立「國安法指定法官」,專門審理國安罪行,由現任裁判官中挑選六人為指定法官。

但是,就設立「國安法指定法官」的兩大疑問,政府至今仍然尚未向公眾開誠佈公,這兩大疑問就是:...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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